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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具品質手冊

    通則篇 / 第四部 材料通則 (Material)
  • 01. 材料應該沒有明顯的缺點而影響到耐用性或外觀。
    02. 粒片板、削片板或削片心板等結構應該符合下列的最小需要:
    (1)密度:451bs⁄cuft (2)彈性係數:450 psi 1bs⁄(sq.in) (3)抗折係數:2800psi ( 1bs)⁄(sq.in)
    (4)保釘力:200 1bs(邊緣)、225 1bs(表面) (5)含水率:9%~11% (最大)
    03. 金屬管桌腳或椅腳構件的構成不能小於19號規,腳座則不能小於16號規。 如圖下。
     
    04. 所有的木製角塊、撐塊(Braces)應該以實木,實木心板或貼單板的粒片板來製作。
    05. 旋轉金屬板應該以至少不小於13號規的鋼材來構成。
    06. 固定旋轉板的方法只能採用實心的包頭釘(Rivets)。
    07. 旋轉機構應該抵抗用175磅荷重進行10,000週次的旋轉後,旋轉機構沒有嚴重的不順或阻礙。
    08. 框架與機構組立所用的螺栓與螺帽應該要能支撐至少2300棒的拉力,而沒有 螺紋的剝落。
    09. 使用T形螺帽來組立時,應該要能支撐至少1600磅的拉力,而沒有扭曲或剝落。
    10. 織物應該沒有明顯的材料瑕疵、漏織、花紋缺點、裂縫、染色不均等。
    11. 包襯的縫線顏色應該要與織物或人造纖維的顏色配合或搭配。
    12. 門片與抽屜前板應該不可少於厚度1/2吋。
    13. 抽屜側板不能少於3/8吋厚實木,5夾板或密度451bs⁄cuft的粒片板、削片板、削片心板等。
    14. 抽屜底板應該以至少1/8吋厚的硬質纖維板或牛皮紙積層板作為材料。
    15. 抽屜內部材料應該選擇或塗裝成一致的顏色,如果粒片板頂部邊緣處理顏色能夠配合,則可以採用印刷的粒片板構件。
    16.

    織物包襯應該符合下列的最小要求:
    (1)耐久性:重級 15,000 Double Rubs (ASTM D-1175)
          中級 9,000 Double Rubs (ASTM D-1175)
          輕級 3,000 Double Rubs (ASTM D-1175)
    (2)縫線滑動:40磅 (ASTM D-434)
    (3)縫線斷裂:50磅 (ASTM D-434)
    (4)纖維斷裂:超過50磅(ASTM D-1682)
    (5)扯破強度:6磅 (ASTM D-1424 & D-2262)
    (6)起毛試驗:刷擦與縮水試驗
    (7)顏色段落:符合乾燥4級(AATCC 8-1972)或濕潤3級(AATCC 116-1972)
    (8)顏色穩固:符合60小時的等級(AATCC 16A 1971)

    17. 發泡的坐墊或背墊密度應該設計能抵抗一般人每天使用時,材料不致破損。
    / 第一部 塗裝通則 (1-1)  / 第二部 外觀通則 (1-2)  / 第三部 結構通則 (1-3)  / 第四部 材料通則 (1-4)  家具品質手冊